养殖场兽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控制倡议书

为降低养殖环节兽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落实农业部《全国遏制动物源细菌耐药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国兽医协会向全国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执业兽医发出如下倡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促进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食品安全,维护人类健康,是养殖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执业兽医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增强兽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危害认知度。养殖业的发展离不开兽药,但如严重依赖或不合理使用就会导致兽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两大安全问题,不仅对养殖业和疾病防治造成影响,还对人类健康有直接或间接危害,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

三、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学法、知法、守法”为立业之本,深刻理解兽药使用相关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精神,树立科学、安全用药的观念和“养殖场是畜禽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推行健康养殖新理念。重视畜禽身心健康和养殖环境健康,改进养殖模式,适度规模化养殖密度,规范种畜禽引进管理、兽医卫生管理和畜禽饲养管理,建立科学的疫病监测预警制度,防控生态环境污染,鼓励使用生态型饲料和高效低残留兽药。

五、规范兽药采购、贮存和使用管理。从合法渠道购买兽药,坚决不采购和使用国家禁用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假劣兽药。购进的兽药应按所要求的贮存条件贮藏和保管。严格遵守处方药和休药期管理规定,不销售在休药期内的畜禽及其产品,不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的兽药,不擅自在饲料中添加兽药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加强养殖场饲养人员和兽医人员管理,建立并保存兽药采购、贮存和领用记录,以及饲养记录、免疫程序记录、诊疗记录、兽药使用记录和休药记录。

六、科学、安全使用兽药。根据畜禽病情有针对性地选用兽药,严格执行用药规范。同时做到:注意配伍禁忌,科学有效搭配混合用兽药;抓住最佳用药时机,不盲目用药;注意合理用药的剂量,防止药物中毒;注意药物疗程和休药期,防止残留;减量化使用抗菌药物,降低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

七、注重兽药和耐药菌环境污染防治。严格养殖场废弃兽药的无害化处理,鼓励对养殖粪污和废弃物兽药残留进行定期检测和引进先进的环境控制技术和粪污处理技术。

八、积极参与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测场内兽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情况,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梳理风险点和改进防控措施。

九、树立良好企业形象。诚信经营,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工作,自觉接受消费者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勇于承担产品安全责任。

中国兽医协会

2017年7月

来源:中国兽医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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